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人事劳动)局,市直有关单位,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、技师学院:
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6〕6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材料
(一)综合报告。由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(人事劳动)局、市直有关单位等撰写提供,内容包括推荐人选、公示情况、推荐程序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。纸质版一式三份,电子版一份。
(二)《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》。上报时每页表格均须加盖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政府(管委会)或市直单位等推荐单位公章。纸质版一式三份,电子版一份。
(三)《政府特贴情况表》。表格由专业技术人员填报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。纸质版一式三份,表格封面加盖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公章,电子版报送软件生成的“.RPU”格式数据文件。
(四)《2016年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》。由高技能人才填报,纸质版一式三份,电子版一份。
(五)附件证明材料。申报人员须提供其身份、职称(聘书)、奖项、业绩、承担项目、单位公示等重要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原件经市人社局审核后退还。复印件装订一册,一式两份,注意精简,突出重点,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须对复印件进行审核并盖章。
二、申报时间地点
请各县(市)、区(开发区)人社(人事劳动)局、市直有关单位、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、技师学院于2016年3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市人社局,市人社局组织评审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将推荐人选报省人社厅。
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;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。请按时报送,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方式:
人才开发处 高杨 0551-63536511
邮箱:hfrsjrcc@163.com
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海燕 0551-63536350
邮箱:905959949@qq.com
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6年3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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